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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海县对外开放办公室 |
| 唐海县迎宾路1号 |
| +86-0315-87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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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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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县工业经济促进局
一、基本情况
唐海县工业经济促进局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主体,正科级。
人员编制 机关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
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办公室、经济运行科、电力管理科
下属事业单位:民营经济协调管理中心
二、主要职责
1、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日常运行。完善工业企业信息服务体系,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
2、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县国民经济计划,组织拟定实施全县工业产业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发展战略、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3、拟定工业行业规划、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和电力行业的管理、监督和协调。
4、参与研究和规划工业行业投资布局;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相关经济信息。
5、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业企业利用外资。
6、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工业企业行为规则。
7、负责民营企业的协调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运转工作;
2、负责局机关保密、机要、档案、文印及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
3、 承担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主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4、 承担局领导的秘书工作;
5、 负责督查督办等日常政务;
6、 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安排值班和车辆管理等工作;
7、 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8、 负责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
9、 负责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市场管理工作。
10、 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审计、劳资工作。
经济运行科主要工作职责
1、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日常运行,负责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处理工业经济运行和行业之间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县入统工业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分解、督导、分析等项工作并定期通报。
3、负责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清洁生产等工作。
4、负责“五小”企业整顿工作。
5、负责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县国民经济计划,指导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拟定工业发展规划。
6、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电力科职责
1、组织制定唐海县电力发展规划,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
2、组织审查我县电力建设项目和电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3、监测分析电力经济运行势态;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网运
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制定我县电力市场运行规划,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5、负责供电用电执法监督。宣传普及电力法律和行政法规知识;
监督电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负责用电计划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负责电力行政复议,接受用户、发电企业的投诉;负责进网作业承装(修、试)单位电工资格审查并核发许可证;依法查处电力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6、依法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与农村电价、电费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民营经济协调管理中心工作职能
1、负责研究制定鼓励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划。
2、负责国家、省、市有关鼓励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的落实。
3、负责汇总、分析、监测民营经济运行动态与信息发布。
4、 负责指导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5、指导乡镇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6、负责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
7、负责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8、负责提出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制定有关全县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各类所有制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0、指导各类企业相关的中介组织建设。
11、负责建立健全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机构、下岗职工担保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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