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唐海概况|政府领导|党政机关|企业博览|物产资源|重点工程|曹妃甸|行政权力公开|文化生活|献计献策  

  您的位置:首页党政机关→唐海县工业经济促进局
   政府办公室
   发展改革局
   商务局
   农林畜牧水产局
   财政局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
   国土资源局
   建设规划局
   教育体育局
   水务局
   审计局
   环境保护局
   统计局
   工业经济促进局
   科学技术局
   卫生局
   粮食局
   交通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市场中心(供销社)
   药品监督管理局
   物价局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机构编制委办公室
   监察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业园区发展办公室
   支援重点建设办公室
   行政中心
   县志办公室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唐海县对外开放办公室
唐海县迎宾路1号
+86-0315-8711009
+86-0315-8711009
063200


唐海县工业经济促进局

     一、基本情况

     唐海县工业经济促进局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主体,正科级。

     人员编制 机关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

     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办公室、经济运行科、电力管理科

     下属事业单位:民营经济协调管理中心

     二、主要职责

     1、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日常运行。完善工业企业信息服务体系,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

     2、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县国民经济计划,组织拟定实施全县工业产业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发展战略、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3、拟定工业行业规划、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和电力行业的管理、监督和协调。

     4、参与研究和规划工业行业投资布局;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相关经济信息。

     5、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业企业利用外资。

     6、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工业企业行为规则。

     7、负责民营企业的协调管理。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运转工作;

     2、负责局机关保密、机要、档案、文印及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

     3、 承担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主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4、 承担局领导的秘书工作;

     5、 负责督查督办等日常政务;

     6、 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安排值班和车辆管理等工作;

     7、 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8、 负责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

     9、 负责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市场管理工作。

     10、 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审计、劳资工作。

     经济运行科主要工作职责

     1、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及日常运行,负责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处理工业经济运行和行业之间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县入统工业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分解、督导、分析等项工作并定期通报。

     3、负责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清洁生产等工作。

     4、负责“五小”企业整顿工作。

     5、负责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县国民经济计划,指导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拟定工业发展规划。

     6、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电力科职责

     1、组织制定唐海县电力发展规划,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

     2、组织审查我县电力建设项目和电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3、监测分析电力经济运行势态;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网运 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制定我县电力市场运行规划,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5、负责供电用电执法监督。宣传普及电力法律和行政法规知识; 监督电力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负责用电计划的审核工作;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负责电力行政复议,接受用户、发电企业的投诉;负责进网作业承装(修、试)单位电工资格审查并核发许可证;依法查处电力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6、依法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与农村电价、电费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民营经济协调管理中心工作职能

     1、负责研究制定鼓励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划。

     2、负责国家、省、市有关鼓励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的落实。

     3、负责汇总、分析、监测民营经济运行动态与信息发布。

     4、 负责指导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5、指导乡镇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6、负责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

     7、负责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8、负责提出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制定有关全县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各类所有制工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0、指导各类企业相关的中介组织建设。

     11、负责建立健全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机构、下岗职工担保服务机构。

建议使用 IE5.5 以上版本 800*600 分辨率进行浏览  以获得最佳效果
 E-mail至:tanghai@tscnc.com
制作及维护:唐海县人民政府
访客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