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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在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拟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法规;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3、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和新闻出版活动;负责管理报刊、书籍出版、印刷、发行及版权工作;监督管理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负责管理音像制品发行、放映工作。
4、拟定和实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全县性的广播电视宣传,办好广播、电视新闻、专题、文艺类节目。
5、拟定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搞好全县文化、有线广播和电视设施的建设;统筹安排广播电视事业的建设项目。
6、负责对场镇广播站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
7、负责全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依法履行维护管理和监督职能。
8、依法对全县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审核上报和监督管理。
9、研究和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内部体制改革;负责全县的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队伍建设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唐海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下属9个事业单位。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局的重要文件和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秘书、文书、档案、机关考勤和目标管理、信访、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局的行政以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工和外联工作,制定有关规定,以及起草年度计划和总结。
2、财审科
负责制定全局的事业经费收支和经营核算以及劳资工作;编报全局财政预决算;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帐目管理。
3、公共事业科
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事业总体规划、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统计工作,对场镇广播电视站的技术指导、技术维护、指标监测和考评。
4、文化新闻出版科(稽查队)
负责管理文化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图书、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书报刊、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著作权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书报刊、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县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依法查处私拉乱接和破坏有线设施设备等行为,保护网络的安全运行,依法查处拖欠和拒交收视费等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负责网吧、歌舞厅、图书等文化市场的管理。
下属事业单位:
1、文化馆
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进行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的组织、相关培训及业余创作;指导村级文化室业务、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大众科普资料编辑、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整理与保护等。
2、图书馆
负责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进行图书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管理、文献数字化处理、图书馆学研究、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等。
3、总编室(自收自支)
负责组织全县性的广播电视宣传;负责制定宣传计划,进行全局宣传业务的协调;负责全台量化考核、节目质量考核和采编制作人员的目标考核;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编排审核;负责基层广播站和通联队伍的业务指导、培训;负责来、用稿件的登统;负责节目档案的管理。
4、新闻部(外宣部)(自收自支)
学习掌握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准确地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完成日常报道和重大战役性报道的策划工作;负责电台、电视台新闻类节目的采访、摄录、编辑、播音、制作;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协作等对外宣传工作。
5、专题部(自收自支)
学习掌握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准确地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完成专题节目的策划工作;负责电台、电视台社教、科技类专题节目的采访、摄录、编辑、播音主持、制作。
6、广告文艺部(自收自支)
负责承担、经营电视台的广告业务及其广告节目的编排制作,负责广告档案的管理(企业化管理);负责电视台文艺类专题节目的摄录、编辑、播音主持、制作。
7、技术部(自收自支)
负责全局技术设备的计划配置,采、编、播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调配,保证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良性运转;负责电台、电视台节目的播出、发射、转播,有线电视前端机房运营管理;坚持设备周检、月检、年检制度,定期进行设备运行情况记录,降低设备的故障率;负责三台广告节目的监审。
8、有线网络发展中心(自收自支)
负责全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总体规划、发展计划、改造计划及数据业务规划;负责全县网络图纸的绘制及保存;搞好工程预算,制定工期,并组织网络扩建、工程施工和验收工作;负责有线电视用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收费工作,受理用户报修电话。
9、电影公司(自收自支)
负责电影的放映、录像的放映、影片的管理和出租,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三、公开承诺
为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唐海县文广局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依托临港经济建设,发展壮大文广事业”,从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入手,进一步树立“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高素质的文广队伍形象。
二、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办理行政许可事务,严格执行文化经营项目的法规规章,准确及时办理各类审批审核业务。
三、严格按照文化执法程序处理各类案件,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管理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在执法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厉责处违法经营行为。
四、电台、电视台认真遵守“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新闻工作者自律公约及“六条禁令”,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把新闻、专题、文艺节目办精、办活、办出特色,为建设临港经济强县,优化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广播电视广告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播电视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把关,坚持广播电视广告的规范运作,科学化管理。做到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有线电视维修,自接到用户报修后,县城24小时,农场48小时修复完毕,不能按期修时,向用户说明原因,逾期7天仍不能修复,非用户原因的,免收当月收视费;有线电视安装、移机,用户办理安装,移机登记手续后安装时限为5天,移机时限为7天,不能按期开通的,向用户说明原因,并免收开通后当月收视费。有线电视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热情接待用户,一律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用语。
七、整改措施。以上承诺,若出现违诺现象,引起用户投诉,由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做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向投诉人当面赔礼道歉。
以上各项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监督执行,投诉地址:唐海县城关大通路4号。
有线电视服务电话:0315-8711659
投诉和监督电话:0315-8719758 8719659 872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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