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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海县对外开放办公室 |
| 唐海县迎宾路1号 |
| +86-0315-871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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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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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县交通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交通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拟定地方性交通法规、规章,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组织全县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行业联动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负责全县县级以上公路及其设施(含标志、标线)的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全县地方道路建设和管理。
5、负责全县交通规费征稽工作。
6、负责全县汽车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车辆技术检测、汽车驾驶员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城乡客货出租市场和旅游运输。
7、对全县交通科技、教育的发展实施管理,组织全县交通行业人才开发、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9、负责全县交通方面的涉外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国内、国际交通全作与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公路与国际组织的有关事宜。
10、承办县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交通局内设1个行政科室:
1、办公室
负责文秘工作,负责局值班工作,负责搜集整理、综合分析交通政治、业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交通工作。
负责做好接待工作,承办、转递上级机关工作、电报、电话、通知和上级领导的有关批示;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组织办理县人大、政协提案。
负责保密和机要工作,负责党务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及老干部工作。
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1、财务科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财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制定交通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管理办法。审核、编制局属单位事业费预算、基本建设投资等各项财务计划、预算,并检查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根据上级下达计划,负责组织资金,向局属各职能部门下拨各项用款,督促检查各项应上缴的费用。负责全局资金的调度管理和会计预算的审核、汇总和批复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增减、转移财务处理和管理。负责全局财产清查和流动资金核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控购商品的审批上报,负责对各单位财务人员有计划的业务培训工作。
2、审计科
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工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各项支出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审计,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负责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工作进行跟踪审计。
3、人事监察科
负责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职工调配、工资晋升、调整、奖励的组织施工工作。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股级以下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聘工作。负责办理离退休干部职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局劳动工资计划、统计、年报的编报工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纪委
负责本局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制订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根据局党委安排,负责调查处理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纪检信访接待工作,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党风党纪问题。负责表彰和奖励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案卷管理工作。负责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5、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公路工程设计文件的验收标准,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研究解决监督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监理日志,承办监理报表,定期向上级报告工程质量情况。组织和参加质量检查工作和质量鉴定工作。负责交通局对外工程预算,县局对公路管理站、地方道路站工程预算。
6、养路费稽征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规费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养路费征收工作,并按时向市局上缴。对违反征费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负责对本站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7、运输管理站
根据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县公路运输实施细则和落实措施。负责全县运输管理费、客票附加费、货运附加费的征收工作,并按时向市局上缴。负责编制、上报本县中、长期公路运输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客货运输市场管理,掌握动力、运量、布局,组织合理运输,并做好运输营运执照的审验工作。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和修理行业的管理并做好监督检查。负责运输管理系统及运输业技术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对汽车驾驶员学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沿海及县内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发挥组织、控制、协调和监督作用;负责对沿海及辖区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8、路政执法大队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路政管理,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依法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依法查处超限运输车辆。负责县级以上新建、改建公路工程、大中桥及涵洞工程的规划、设计、勘测和施工。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负责对沥青搅拌场和料场的管理。
9、公路管理站
负责全县列养干线的公路养护工作,编制养护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逐步提高好路率,确保公路畅通。定期检查公路各项工程设施的技术状况,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做好交通量调查,掌握各项公路养护技术、经济指标,充实和修订公路路况登记和技术档案。负责向上级汇报,并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10、公路工程队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按照局下达的计划项目及时做好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和工程预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所做各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负责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车辆、仪器、仪表等管理、维修和保管工作。负责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统计工作。负责工程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经验总结工作。
11、地方道路管理站
负责全县乡村道路规划,落实县政府安排的工程项目。贯彻市、县乡村道路管理办法,对乡村道路建设进行技术指导,掌握工程进度,督促检查乡村道路的养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负责对乡村道路进行路政管理,保证公路畅通。负责搜集、整理并向市局报告地方道路建设各种情况。
12、后勤服务站
负责管理全局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并负责有关资料、图纸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全局水、电、暖设施、房屋及办公室设施的管理和维修,拟定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制度。负责机关爱国卫生和门前“三包”及绿化工作。负责局医务室的管理。
13、二保检测站
承担专用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测诊断。承担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前后及小修质量的检测诊断。可接受环保、商检、公安、保险等部门的委托,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测,提供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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