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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海县对外开放办公室 |
| 唐海县迎宾路1号 |
| +86-0315-8711009 |
| +86-0315-8711009 |
| 06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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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一、唐海县计划生育局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
组织协调计划生育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
分析;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推动计划生育“三结合”的开展;承办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宜,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编制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依法管理社会抚养费和照顾二胎生育费并对有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基建、保卫、行政等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保险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调查处理上级机关及县领导批办的重要案件,指导全县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基层计划生育组织建设;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计划生育系统评选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
(二) 统计法规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
研究拟定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地方性
法规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各场、镇对流动人口,城镇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的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编制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拟定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规划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网络建设;起草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 宣传教育科
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
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新闻、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协调人口理论学习与研究;负责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四) 科学技术科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负责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避孕节育新技术的评审、鉴定、转化与推广应用;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规章,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设在计生局。
下属事业单位;
避孕药具管理站
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四、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计生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9名,其
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6名,计生协会科级职数1名。
下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8名,股级职数4名。分别核定:
计划生育服务站编制16名
药具站编制2名。
二、唐海县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草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
(二)根据县政府确立的人口控制目标,拟定全县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
(三)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
(四)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五)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编报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七)制定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对流动人口、城市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九)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唐海县计划生育局公开承诺
1、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确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实施“阳光行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2、实行阳光审批,严格执行生育政策,不延批和错批,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由县级审批的二胎生育指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办结时间不超过1个月。病残儿再生育审批和独生子女参加省内中高考增加10分,执行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政策,维护计生户的利益,年内统筹计划生育帮扶救助基金5万元,切实解决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4、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能答复解决的当即答复解决;复杂问题,无明确规定的7日内答复。
5、全面落实优质服务“三大工程”,全县三万两千名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6、搞好计划生育下乡服务项目和实行避孕药具发放一卡通制。
7、凡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到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咨询、就诊的,免收挂号费、出诊费,需住院治疗的,减免住院费20%。
热线电话:87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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