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  歌
    民国时期,县境自然村庄民间秧歌活动兴起,先后办起50多个业余秧歌队,每个秧歌队多则80余人,少则30人左有。扭秧歌的形式可分男女对舞、台舞,如《摸鱼》《扑蝶》、《拾玉镯》、《盗仙草》、《小老妈上京》、《旱船》、《小车会》等,都是以一台戏的场面组成。伴舞的乐器有大拔、小拔、大鼓、小鼓、小锣和唢呐。舞蹈动作因角色而定,男角色着系长衫,戴儒巾,敞怀,一手摇扇,一手提襟,做出摆头、转身、扬扇、蹲步等动作。旦角(女角)扮装,戴简易戏装,头面戴盘龙髻、风头等,上身穿蓝上衣,下身穿裙子;一手执小扇,一手拿小手帕,做出扭摆身躯、转身卧鱼、展扇、抖手帕、端肩等舞蹈动作。丑角则做出吐舌努嘴、耸肩、变换脸谱、撂头翻身等滑稽舞蹈动作。在节庆时,秧歌队串街走巷,演出场所一般在村庄人口居住中心。
    "文化大革命"期间,秧歌活动停止。
    1978年,各农场、生产队秧歌开始恢复活跃起来。参加扭秧歌的人员有了新的变化,过去的活动人员仅限于男性,复兴后的秧歌队有一半是女性,取代了过去秧歌队的男扮女角,还有不少女演员扮演了男角色,有的五六岁的小孩和60岁的老人也参加秧歌活动。秧歌队添置的一些服装、头面和道具,大部分从农场文化费中列支。
    1979年,文化馆文艺工作者经过昌黎县老艺人周国宝等人的传教,对冀东秧歌去粗取精,加以整理,办起了35人参加的全县冀东秧歌学习班。排练的冀东秧歌《欢乐的婚礼》,在1980年2月唐山地区农民业余文艺会演中荣获演出奖。
    1985年,县文化馆从外地特邀请来民间舞蹈教师,举办了全县民间舞蹈学习班,有35名业余骨干参加了学习。
    1986年,县总工会和文教局联合举办了全县春节庆丰收秧歌比赛,按照文明、健康的要求,各农场参赛队对过去的民间秧歌加以改进提高,做到扮装美观、服装讲究、内容健康、欢快有趣。通过比赛,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秧歌活动的深入发展。
    1987年,总工会、文教局又组织了春节庆丰收秧歌调演,第二农场、垦丰造纸厂、第七农场、第八农场派秧歌队参加了会演。
    1985年一1990年,全县连续6年获得农业丰收。每年春节期间,全县干部、群众借秧歌活动来表达欢乐之情。各农场的秧歌队除在本场活动外,还到县城为群众表演。到1990年,全县秧歌队发展到2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