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树友 |
李树友,男,民国16年(1927年)8月出生于南新庄村(现属第八农场)。1945年10月参加冀东路南地方部队。1948年4月,八路军攻打小集敌人据点,当时据点驻有一定的兵力。为防止敌人逃跑及其他据点敌人外援,李树友所在的十三军分区独立九团奉命在小集以北柳河一带执行警戒任务,随时截击敌人。一天天刚亮,敌人从据点向柳河方向移动,想撤回唐山,李树友所在的部队发现敌人出动后立即向敌人进击,身为饮事员的李树友手持两枚手榴弹奋不顾身勇猛冲入敌群。敌军遭到猛烈突袭,吓得魂不附体,四散逃命,竟将两门马拉式九二步兵大炮丢下。李树友见状,怕敌人再来夺炮,迅猛冲上前去,将两门大炮缴获。在我军武器装备较差的条件下,这两门大炮在以后的多次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李树友英勇作战缴获大炮的事迹被报到十三军分区司令部,副司令员刘守仁组织专人采编其主要事迹,并责成文工团编写歌颂李树友英雄事迹的歌曲。他的英雄事迹随之在部队流传,影响较深。歌颂李树友的歌词有:北宁铁路千里远,路南有个独立第九团,独立九团第三连有个李树友,是个炊事员,柳河战斗他冲在前……。柳河战斗后,李树友在以后的历次战斗中又荣立过3次大功、9次小功。1948年9月,冀东军分区司令部授予他"路南甲级战斗英雄"光荣称号。
李树友不仅是个战斗英雄,在以后部队转入生产后,他又成为劳动模范。他所在的部队发出"学习李树友战斗是英雄,生产是模范"的号召。
1952年8月,李树友复员回乡,在家乡的农业生产中勤勤恳恳,多年如一山深受群众敬重。
1983年5月3日,李树友在南新庄病逝,终年56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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