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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收费 |
承办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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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法承揽复制国家秘密载体业务的 |
行政处罚 |
《河北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河北省人民政府1995年2月15日发布)第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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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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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2 |
违法收购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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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河北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河北省人民政府1995年2月15日发布)第32条 |
《河北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第32条
处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有责任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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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3 |
违法出版、销售涉及国家秘密内容出版物的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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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5月25日国家保密局令第1号发布)第34条、《河北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河北省人民政府1995年2月15日发布)第33条 |
无 |
无 |
| 4 |
违法对外提供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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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0年4月25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5月25日国家保密局令第1号发布)第34条、《河北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河北省人民政府1995年2月15日发布)第34条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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